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菸品不斷推陳出新,近年新興的「加熱式菸品」在國內法規中定位不明,接連傳出海關查扣卻不能開罰,無奈堆積倉庫。衛福部陳時中今在立法院進行菸品危害專案報告時說,衛福部全面反對加熱式菸品,又憂心入法使菸商可正式販售,傾向「不入法」,但會針對現行法規擴大解釋,加強取締。

陳時中說明,加熱式菸品是使用特製加熱器來加熱菸草柱,讓使用者以口吸入含有尼古丁和其他化學物質氣霧,同樣具有成癮性之外,還可能帶來危害。

菸草控制期刊近期研究指出,加熱式菸品在一般使用條件下,達攝氏90度時,會釋出甲醛氰醇,這是在低濃度下就具有高毒性的物質。另外,受加熱式菸品的使用性質影響,可能導致吸食頻率增加,從而可能增加使用者對於尼古丁與其他有害化學物質的攝入量。

陳時中詢答時表示,目前衛福部的態度是全面反對,但若將加熱式菸品寫到法規裏頭可能使業者能正式引進,不過若不寫到法規裏頭則可能使之地下化、增加查緝困難。因此傾向「不入法」,但會針對《菸害防制法》第14條擴大解釋、依此來管加熱式菸品,加強取締。

對此,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組長林清麗表示,菸害防制法第14條是規範不得輸入、製造、販賣菸品形狀的糖果、點心、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,但是,加熱氏菸品幾乎長得不像菸。她說,以日本的液體菸彈為例,它長得像膠囊,因此現行法規未必可管。就算可管,依法也只開罰新台幣1000元至5000元,對菸商根本無嚇阻效果。

董氏基金會呼籲將加熱式菸品入法,也就是在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的第二條明定菸品定義,寫明菸品包含「加熱式菸品」與「其他新興菸品」。

不少新興菸品宣稱可以「減害」,但台大醫院家庭醫學部主治醫師郭婓然說,「減害」是誤導大眾的觀點,菸品沒有最低安全劑量,即使透過裝置降低一些危害,仍是有害,「否則宣稱無害就好」。醫學研究證實吸菸會導致十幾種癌症,因此應設法終止尼古丁成癮。

※ 提醒您:抽菸,有礙健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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